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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二還在跟政府方面談判,當時沒達成協(xié)議,這期間政府也沒給回復,今天早上8點多直接來人把我的花木場推了。”關漢寧介紹,花木場所屬土地為農業(yè)用地。2007年,三社社區(qū)居民劉家明將該塊土地轉租給了關漢寧的父親關澤全,關漢寧在這塊土地上種植花木幾十種,并深挖土地建成一個池塘專門養(yǎng)殖錦鯉。
在花木場工作的徐婆婆告訴南都記者,花木場剛建好一座磚房,用作住宿,“但我和老公昨天才住進里面一晚,今天就被施工車推平了”。
“我這塊地的合約簽的是30年,現(xiàn)在還不到10年。”關漢寧稱,這塊承包地有27畝,其中魚塘7畝,花木20畝。負責魚塘的李某對記者說,僅2013年5月份,就往魚塘里放下去3000條錦鯉。在施工方施工的同時,李先生不得不找來工人將池塘內的錦鯉往外打撈,“盡量減少損失”。
據關漢寧敘述,2013年12月18號,黃圃鎮(zhèn)政府給自己的花木場和魚塘的評估價是9萬余元;今年6月,政府又給出了17萬元的評估價。“這價格根本無法接受,我們自己統(tǒng)計了下,所有加在一起的損失有1200萬”,關漢寧向南都記者出示了自己統(tǒng)計的三份評估清單,分別包括《建(構)筑物及其它輔助設施評估清單》、《綠化苗木評估清單》以及《魚苗評估清單》。三份清單上顯示,所有的評估價值加在一起共計人民幣1200萬余元,其中建(構)筑物和魚苗價值各為300萬余元,苗木價值500萬余元。
關漢寧稱,花木場和魚塘已經營7年,僅桂樹、九里香、羅漢松等名貴樹種就超過兩千株,政府提出的賠償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
施工方未出示相關證明
據關漢寧介紹,昨日早上8點左右,他要求施工方出示相關證明,施工隊負責人并未出示。
昨日下午3時許,現(xiàn)場施工方廣東省長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宏公司”)相關負責人綦先生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稱,關漢寧的花場所在地恰好是廣中江高速和中山市縱四線公路工程的交匯處,兩條公路將分別在花木場內修建一座橋。在花木場內施工的單位分屬這兩個項目的兩家企業(yè),長宏公司負責中山市縱四線公路工程,另一企業(yè)負責廣中江高速的施工,施工單位為中鐵十五局。
“去年12月份政府就已經將土地交給我們了,這是我的施工范圍,我怎么做都行”,綦先生稱,他們持有黃圃鎮(zhèn)政府所給的建設用地移交書,進場作業(yè)是正常施工。然而,當南都記者問為何在施工前不向花木場出示建設用地移交書時,綦先生表示,“他只向上級有關部門出示”。
對于為何直接將花木場內的苗木鏟倒,綦先生稱,推掉花木是因為在施工前必須“清表(清除表面的雜草)”。
“不可能談不攏就不開工”
昨日下午,黃圃鎮(zhèn)征地拆遷辦主任劉主任向南都記者出示了兩份《建設用地移交書》,以及征地賠償協(xié)議書!督ㄔO用地移交書》上顯示,位于花木場的兩塊分別為5.59畝和6.78畝的土地分別移交給兩家公司進行施工,落款時間為2013年12月6日。
“我們去年11月份就完成了征地,征地包括整個花木場和附近多處土地,”劉主任稱,完成征地后他們就曾通知關漢寧一方要求對花木場進行測量及評估,“但他每次都不配合,總是說在出差或者不在”。
黃圃鎮(zhèn)一位相關人員表示,關漢寧花木場的補償款早已在征地拆遷辦,但關漢寧一直拒絕領取。上述工程的施工期為兩年半,“不可能談不攏就不開工”。